
局长 刘俊奇
一、基本情况
沁县安全生产监督局现有编制6人,局长刘俊奇。内设“三科一室”,即安监一科、安监二科、宣教科、综合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1、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具体是:指导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 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承办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2、依法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4、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直接监督管理的行业的安全生产事项进行审批。
6、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组织、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8、依法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进行监督。
9、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定期统计分析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执法依据
(一)实施的主要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二)实施的主要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 山西省煤气管理条例;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长治市重大事故隐患事前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四、2006年工作重点
(一)落实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层层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要组织开展好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大高危行业的监管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全县各类型加油站和油库的安全整治;二是要加大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三是要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单位的安全监管;四是要加大对全县各鼠药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实验室等部门危化品的安全监管。
(三)强化监管、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要开展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督查;二是要开展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专项督查;三是要开展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专项督查;四是要开展对锅容管特设施设备安全的专项督查;五是要开展对全县防汛安全的专项督查;六是要开展对森林防火安全的专项督查,七是要开展对中小学校安全的专项督查。
(四)形式多样,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一是要组织拍摄和制作安全生产五个专题系列报道;二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三是要组织1000余名工商企业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百题自测活动;四是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人签名活动;五是要加强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资质培训,实现持证上岗。
(五)狠抓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一是坚持不懈地把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努力提高全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严肃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科室工作目标和任务,严格考核奖惩;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争先创优,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四是抓好行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高效廉洁、优质服务。
(六)定点包村,抓好富民产业项目的开发今年我局包扶定昌镇刘家庄村,确定富民产业项目开发以养兔为主,养殖方式是培养重点户和专业户,逐步带动全村群众,年内兔饲养量计划达到5000只,把刘家庄逐渐发展成养兔专业村,形成公司加基地,基地联农户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