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长 吴正先
一、基本情况:根据县委、政府《关于转发中共长治市委、长治市人民政府<印发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沁发〔2004〕15号)沁县乡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沁县中小企业局(与沁县民营经济发展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为正科级建制,是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中小企业管理服务职能。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县中小企业局核定编制9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组织机构: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中小企业局设置3个职能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编制2人)
(二)企业管理股(编制2人)
(三)财统股(编制2人)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产业、产品结构和企业布局;指导全县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园区建设。
(二)监测、分析、预测全县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和发展特点,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近期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统计数据、信息工作报表的汇总,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和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为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县城经济发展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三)负责县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开发等工作,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划分和认证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全县中小企业的环保节能,安全生产,劳动用工,质量管理,社会保障,治理“三乱”等项工作。
(五)指导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贷款担保体系,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服务体系,人才培训和招商引资服务体系,改善服务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组织开展全县中小企业的招商引资,产品促销等项活动,搞好企业与外界之间的协作联合,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国家、省、市各类中小企业洽谈会,引进资金、人才、技术项目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搞好中小企业职称评定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中小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关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九)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2006年工作重点:协助搞好华安焦化厂建设,重点搞好矿泉水开发,并包扶册村镇后泉村发展产业化。
单位地址:沁县县城胜利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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