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长 田存志
一、基本情况
沁县人事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人事行政工作和人才工作的组成部门,位于县委、县政府机关办公楼四楼。现有干部职工8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副科3人,科员1人,工勤人员1人。
二、组织机构
局长田存志,副局长韩太木、董海耀。内设3股1室,分别是公务员管理股、科干职称股、工资福利股和综合办公室。
三、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国家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研究拟定我县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表彰的人员;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制定全县转业军官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事项及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执法依据:《国家公务员法》、《山西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的《干部离退休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五、办事程序
(一)调整工资标准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各单位将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工人技术等级报县人事局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结果;有聘用制干部的单位申报聘干聘任结果;填写调资表格,单位填注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工资福利股审核。
(二)职称评审各单位公布评审条件,参加评审人员申报材料,单位进行公示,报初评委评审,评审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局发文实施。
(三)转正定级拟转正定级人员填写转正定级表,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填注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县人事局局务会讨论后发文实施。
(四)干部职工退休将到龄人员通知所在单位,到龄人员填写退休审批表,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县人事局局务会研究讨论。
六、2006年工作重点
(一)实施两项工程,开展两项活动,即“111”人才服务工程(包括百名教师、百名农业科技人员、百名医师下乡服务)、乡土人才示范工程;公务员“一人学一技”活动和乡镇公务员帮扶贫困户活动;
(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即公务员队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乡土人才队伍建设;
(三)认真宣传和实施《国家公务员法》;
(四)实现人事信息微机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