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业局 王建伟
一、基本情况:沁县林业局成立于1976年,属正科级建制,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00余人。林业局党总支下设四个党支部,共有党员49人。
全县有林地面积6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2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2.5%。全国绿委、国家林业局、人事部、省政府授予沁县“全国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和“山西省造林绿化先进集体”;省林业厅授予千层山防护林工程为太行山绿化精品工程;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二、组织机构
局 长:1人 , 副 局 长:2人 , 总工程师:1人 ,支部书记:1人 ,支部副书记:1人
内设行政股室3个:综合办公室 、植树造林股、资源林政股
内设事业站队3个: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业公安稽查大队
下设股级事业单位7个:
国营沁县瓮城山林场、国营沁县漳源林场、国营沁县檀山林场、国营沁县苗圃、山西省沁县栋村木材检查站、沁县林产品经销站、沁县浊漳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负责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审核报批;组织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太行山绿化工程;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指导各类林业基地、重点工程项目及义务植树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管理全县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调处林权争议,监督全县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和上报审批。
(五)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全县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报工作。
(六)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
(七)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等)和风景林的培育。
(八)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九)负责管理利用外资、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开展对外交流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农林综合开发的扶贫攻坚等方面的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四、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决议
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三)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猎枪弹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山西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五)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
2.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3.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4.山西省森林资源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
5.其余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略
五、便民服务项目
1.为营林造林重点工程建设和民营林业提供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服务。
2.免费提供林木良种信息。
3.免费技术承包,无偿服务。
4.免费咨询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5.为木材经营者办理一条龙有关手续,节假日不休息。
6.免费发布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信息。
六、2006年工作重点
(一)目标任务
1.荒山造林2万亩。其中:退耕还林0.6万亩,太行山绿化工程1.08万亩;
2.育苗0.3万亩,其中:新育苗0.16万亩;
3.核桃经济林3万亩,其中新发展1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2万亩;
4.四旁植树200万株,其中:义务植树60万株;
5.通道绿化80公里;
6.封山育林0.8万亩;
7.低效林改造0.1万亩;
8.速生丰产林1万亩。
(二)重点工程
1.退耕还林工程;
2.太行山绿化示范工程;
3.杨树速生丰产林工程;
4.核桃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
5.社会造林“三五”工程。每个乡镇培育3—5个绿化示范村,3—5个民营造林大户,3—5个优种核桃林基地和杨树速生林基地,3—5个绿化景点,3—5条通道绿化和河道绿化。
6.环城绿化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工程。